繁荣地摊经济 引燃“烟火气”

摘要 为进一步消除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提升城市精细化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夜市经济,助力经济发展,高青县和临淄区确定在城区部分区域分别增设13处和20处地摊式早市、夜市和便民疏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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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记者从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消除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提升城市精细化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夜市经济,助力经济发展,高青县和临淄区确定在城区部分区域分别增设13处和20处地摊式早市、夜市和便民疏导区。

便民利民,放而不乱、管理与服务并重,高青县规定准入摊点包括3类:1、餐饮类(油条、馅饼、卤味等各种美食小吃);2、果蔬类(季节性瓜果蔬菜、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等);3、饰品类(服装首饰等各种生活服务所需品)。

建立商贩摊主清洁卫生机制。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经营的商贩摊主严格执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经营活动结束后,商贩摊主要及时恢复摊区环境卫生,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并采取有效的地面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地面无白色垃圾、餐厨垃圾。

建立商贩摊主安全防护机制。在允许经营的路段摊区,根据需要现场设置党员先锋岗进行政策宣传,分流引导,维护经营秩序,保证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场监管、安全应急等主管部门协同开展规范管理,指导占道经营者安全用气、用电等,开展经营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排查和处置。

建立商贩摊主容错纠错机制。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摊主必须服从执法人员管理,按指定地点和时限规范经营,严格做到不妨碍交通、不扰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过实行一次违规温馨提示、二次违规教育警告、三次违规实施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监管督促。

为提高就业保障民生,方便群众,提升城市管理规范,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临淄区确定在部分区域增设20处早市、夜市和便民疏导区,另有两处店外经营区域全天开放。(孙艳芹 李威 胡洋)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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