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图书馆获悉,为满足广大读者阅读需求,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公共文化场馆新冠肺炎防控指南》相关要求,经评估,5月30日起,市图书馆将有序调整开放时间及范围。
据了解,5月30日起,市图书馆所有功能区(含未成年人服务区)将全部恢复开放,总馆及分馆恢复向未成年人(14岁以下)开放,但需家长陪同进入,家长预约时选择“携带儿童”,并输入儿童相关信息。夜间除自习室外,其他区域暂不开放。与此同时,总馆及下属分馆(城市书房)开放时间也有所延长,分别为9:00至12:00、13:00至17:00、18:00至21:00(仅自习室)。12:00至13:00、17:00至18:00闭馆,对馆舍进行消杀清洁工作。下属分馆(城市书房)开放时间调整为与总馆一致;图书流动服务车按照原开放时间正常运营。
按照相关规定,进入总馆及各分馆(城市书房)仍采取网上预约办法,预约及进馆流程不变。但每天只能预约一场的规定取消,将不限场次次数。入馆读者人数上午、下午由原300人调整为500人,晚上70人。下属分馆(城市书房)上午、下午及晚上各为30人。
需要注意的是,馆内严禁读者就餐,预约黑名单制度也将继续执行,读者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到馆,如不及时自主取消预约,将自动加入黑名单,48小时内无法再预约。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市图书馆将及时调整开放范围和开放时间,并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信息,市民可及时关注。(颜慧 张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