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济南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
济南市公安局副局级领导干部窦庆福介绍,《实施细则》将国家政策和济南市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体现了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尊重意愿,有序引导。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城镇意愿,打破现行落户城镇条件准入限制,实行以群众申报为主,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落户政策。在尊重群众落户意愿的同时,提供人才、高校学生、居住、就业、亲属投靠及其他六类落户途径,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均在产权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的可选择在租赁住房处、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落户,引导有序迁移,实现户改成效与服务管理的有机统一。
二是以人为本,政策统一。体现便民利民,扩大亲属投靠、随迁落户范围,将租房落户拓展至全市均可,创新实施了非驻济院校学生可在济落户。立足“说行办成,一次办好”,简化手续,流程再造,探索实施了相关落户证明告知承诺制,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取向。取消分区域落户限制,实现了全市政策一致,市外居民和本市居民落户城镇享有同等待遇。
三是统筹谋划,城乡融合。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出返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农民工及经商人员,回原籍农村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等政策,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衔接和探索,积极推进了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制度。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记者 夏侯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