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总工会发布措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摘要 为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近期,淄博市总工会将对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予以全额返还。

为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近期,淄博市总工会将对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予以全额返还。

经费返还的范围是淄博市内按规定已上缴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

经费返还区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缴的工会经费。

返还流程为小微企业提出申请,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采取先缴后返的方式,各小微企业按规定正常计提并通过税务部门上缴工会经费。在上缴工会经费的次月通过“爱工惠”微信公众号惠活动、手机APP提出退费申请。审核批准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市、县(区)总工会和税务部门审核认定后,按季度予以全额返还。注意申报时限: 2020年5月8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符合享受政策范围和认定小微企业的界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确定,各单位也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首页“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确定本单位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布以下联系方式,有问题和建议请电话咨询:淄博市总工会 8488908,张店区总工会 2869523,淄川区总工会 6022359,博山区总工会 4110209,周村区总工会 6195253,临淄区总工会 7211809,市高新区总工会 3580430,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总工会 6030011,市经开区总工会 7870292,桓台县总工会 8163109,高青县总工会 6961257,沂源县总工会 3259718。

编辑: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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