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2名个人和3个团组织入选团中央表彰名单

摘要 共青团中央下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我市2名个人和3个团组织入选。

为表彰先进,宣传先进,激励全国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共青团中央近日下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淄博2名个人和3个团组织入选。

共青团中央在表彰决定中,授予505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357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312个基层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称号,授予431个基层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称号,追授15名因公殉职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我市淄川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负责人翟晓凤、淄博市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护士刘雪凌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周村区实验中学团委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张店区科苑街道泰苑社区团支部、山东聚米控股集团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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