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六项15条意见。
企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其他企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企业各厂区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各县(市、区)要制定社会应急演练计划,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危险性较大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市、县(市、区)要组织推动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保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
按照《意见》,山东将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属地和部门(单位)责任,对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处理。重大事故结案一年内、较大事故结案半年内,由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单位)负责,对事故处理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凡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倒查责任。
山东还将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被“一票否决”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部门(单位),年度内不得评先树优,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度内不予表彰奖励。被“一票否决”的国有(控股)企业,年度内不得评先树优,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当年年终考核奖励,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年度内不予表彰奖励。
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意见》提出,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对重大典型事故隐患公开曝光。
山东省委、省政府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设区的市、省行业主管部门5年巡查一遍,延伸巡查部分重点县(市、区)。制定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相关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意见》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危险作业场所严格限制人数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重点整治冲击地压煤矿“三限三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生产和建设等问题,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整治无资质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问题。
此外,《意见》还提出实施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加快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应用,减少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冲击地压煤矿采、掘工作面人数严格控制在16人、9人以内;采深超千米冲击地压煤矿和严重冲击地压煤矿,采煤工作面个数严格控制在2个以内,每个采煤工作面推进速度控制在3刀/天以内;其他冲击地压煤矿采煤工作面个数、推进速度必须经专家论证,报监管部门(单位)备案同意,形成“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杜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