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周村公安查办一起以过失引发火灾案件

摘要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办理了本区首例以过失引起火灾的案件。4月3日下午,周村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王村派出所在王村镇簸箕山巡逻时,发现一处疑似森林火灾事件,现场浓烟已经弥漫山坡。民警们...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办理了本区首例以过失引起火灾的案件。

4月3日下午,周村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王村派出所在王村镇簸箕山巡逻时,发现一处疑似森林火灾事件,现场浓烟已经弥漫山坡。民警们按照浓烟的位置迅速赶往起火地点,经过对火场现场勘验和走访调查,确定了系南河东村村民高某某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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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高某某在为岳父祭祀时,不慎将墓地周边杂草引燃,随后迅速蔓延至山上,引起森林火灾。高某某对其因祭祀引发森林火灾,并给周围群众造成损失感到非常后悔。虽然他的行为可以谅解,但是他也要对整个事件的后果承担责任。4月11日,周村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以过失引起火灾对高某某处以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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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周村公安分局提醒广大群众:随着春季的到来,出门踏青、田间劳作、扫墓烧纸等活动频繁,有些不安全用火行为容易引发火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一定威胁,所以大家在野外活动时一定要格外注意,切莫因一时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于德忠 杨峰)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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