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大道自4月17日起实施车辆限行

摘要 4月10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发布《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原山大道实施车辆限行的通告》。自2020年4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4月17日。

4月10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发布《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原山大道实施车辆限行的通告》。因原山大道(张店辖区段)将于近期进行改造施工,同时原山大道与昌国路路口、原山大道与鲁泰大道路口2个交通枢纽工程正紧张施工,严重影响社会车辆通行和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对原山大道实施车辆限行。

限行车辆类型:中型、重型汽油柴油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项作业施工车辆、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限行路段:原山大道(张店辖区段)。

限行时间:0时至24时(全天)。

《通告》自2020年4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4月17日。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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