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按照市委关于实施生态赋能行动、建立“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部署要求,周村区人大常委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市人大《决议》要求,结合本区实际,通过了《关于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扎实开展向污染宣战行动实施方案》,为动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支持和参与实施生态赋能行动、“全员环保”和形成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实施方案》号召驻省、市、区县、镇四级地方人大代表,坚决扛起“全员环保”责任,充分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全员参与、积极行动,身体力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带头向污染宣战,争做“向污染宣战”行动的宣讲员、先行者、捍卫者、推动者。企业家代表要带头优化产业布局、压减落后过剩产能、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从事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人大代表,要重点在控制柴油车运输、淘汰国三柴油车、油品质量监管等方面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人大代表要带头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旱厕改造等。教育界人大代表要充分利用课堂等平台,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帮助学生树立环保意识、掌握环保常识。其他行业的人大代表要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各自优势,带头落实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保治理的有关要求,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同时,充分发挥“三新”活动“1+3”代表工作新格局作用,每名人大代表争取做到“三个一”:即提出一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方面的建议或议案;参加一次有关生态环保方面的执法或调研、视察活动;参加一次代表小组组织的有关环保方面的专题活动。“三个一”活动情况记入其本人的履职档案,作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或选举单位述职和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确保人大代表“向污染宣战”行动落地落实。(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