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淄博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功能区调整优化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功能区调整优化的重大改革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通知重点强调了五项纪律: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作主张、自行其是;严禁散布、传播与功能区调整优化决策相违背的言论,严禁出现干扰功能区调整优化工作的行为。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提升职级、借机调进调出人员,严禁擅自增设机构、提高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封官许愿、跑官要官,严禁不服从组织安排、与组织讨价还价。三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禁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严禁超标准配备、违规占用使用办公用房,严禁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和凭证,严禁虚报债权债务,严禁违规移交、变卖财物,严禁突击花钱、私设“小金库”。四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搞好工作交接,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决不允许“新官不理旧账”;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带走、涂改、留存、转移和销毁有关档案和历史资料。五是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以各种名义借机滥发钱物,严禁违规购置、更换公务用车和其他办公设备,严禁借领导干部岗位变动之机搞迎来送往、公款吃喝或用公款赠送纪念品。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相关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依规依纪作出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功能区调整优化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