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摘要 近日,德州市司法局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成立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

近日,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涉及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德州市司法局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成立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德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人民调解工作、退役军人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是德州市坚持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德州样板”的有益探索,对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调委会办公地点设立在德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现有调解员5名,均是热心调解、公道正派、经验丰富的社会人士,其中包括1名优秀退役军人。下一步,调委会将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依法调解、及时调解、就地化解的基本原则,积极配合退役军人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安置、优抚、就业、社保续接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主动帮助退役军人化解其他矛盾纠纷,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把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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