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关于对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存在问题单位及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及个人处理意见的通报,对全市考核、暗访中存在问题单位及元旦春节期间清欠制度落实不到位、投诉上访案件处理不及时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带班人员共计24家单位及27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其中,桓台县唐山镇于堤村村民委员会、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山东天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施工)单位在省考核中发现未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未按月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或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开发、施工企业给予信用扣分。本地施工企业启动资质动态核查,达不到要求的,依法降低或注销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通报给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予以限制。
淄博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中梁龙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龙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施工)单位未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或未及时处置工资拖欠问题,导致元旦春节期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或集体访案件,且仍未整改,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本地开发、施工企业启动资质动态核查,达不到要求的,依法降低或注销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通报给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淄博恒越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淄博恒昌建工有限公司、淄川远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菏泽中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建设(施工)单位未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或未及时处置工资拖欠问题,导致元旦春节期间出现多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
山东鲁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瑞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山东通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孚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济南泉鑫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宝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广州艺广装饰有限公司等10家专业(劳务)企业所雇佣农民工出现工资拖欠问题处置不力,反复投诉,影响恶劣,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此外,9名项目经理人(牛宝、刘元军、张阳春、杨志远、陈广东、郭世庆、顾涛、王希立、董震)所承揽项目存在管理不善、清欠制度落实不到位、屡次出现工资拖欠投诉问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进行信用扣分;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限制其在新开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18名劳务带班人员(潘建芳、方聪聪、陈朝贞、陈朝强、马玉辉、赵亮、马汉忠、文超、陈克峰、孔令恩、郭加荣、尚争英、张小明、王世强、何武、孟现德、韦宇峰、夏小进)或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或不服从管理,组织、唆使农民工为解决结算纠纷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