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在这万众一心全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仍有个别人员不顾大局、我行我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2月25日15时30分许,在淄博市张店区龙凤苑A区东大门门口劝返点,张某没有出示小区出入证、也没有测量体温,被保安阻拦后,张某从电动车后备箱里拿出一把菜刀,向保安人员挥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张店警方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当前,请广大市民尊重和配合医护人员、公安民警及防疫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安机关将坚决维护防疫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许红 赵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