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尚龙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曙光,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树槐、翟乃翠、卜德兰,党组成员、秘书长祁连山出席;副主任王法亮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服从党中央和省市委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要深刻理解依法防控的重要意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在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门作出法规性决定,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全省实施最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了法治支撑,为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会议要求,要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统一思想认识、搞好宣传发动、强化执法司法、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组织领导五个方面的要求。做好结合文章,将调研联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与督导集中隔离工作结合起来,与督导《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结合起来,依法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抓好落实。要发挥好督导组“三级督导、四级联动”机制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同时,同步监督《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决定》在辖区内纵到底、横到边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执法司法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组织领导到位。
随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巨荣俊 张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