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发挥表率阻击疫情

摘要 2月9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向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各镇(街道)人大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中作出贡献的通知》。号召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2月9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向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各镇(街道)人大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中作出贡献的通知》。号召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表率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贡献力量。

《通知》指出,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一定要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坚定必胜信心,团结引领、鼓舞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决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伟大胜利。

《通知》强调,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要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任务落实,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中更好发挥作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职,监督支持有关国家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要监督支持有关国家机关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积极主动宣传疫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教育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众志成城,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积极作用、展现良好形象。

市、区县、镇人大参加三级督导的同志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担当作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一道,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巨荣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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