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市场监管局责令3家药店暂停营业

摘要 1月30日下午,淄博沂源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县零售药店约谈会,约谈全县11家零售药店负责人。会上通报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传达了上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

1月30日下午,淄博沂源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县零售药店约谈会,约谈全县11家零售药店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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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通报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传达了上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58号)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各零售药店职责,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零售药店做好五点工作。一是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和进店人员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登记记录工作,做好店内日常消毒工作,认真记好消毒记录;二是所有从业人员及进店人员必须戴口罩,以确保自身和进店人员的生命安全;三是认真履行企业责任,多方筹措货源,保障物资供应;四是切实加强物价防控,坚决杜绝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问题发生,一旦发生价格违法、消毒、体温检查等不到位现象,将依法采取最严措施予以惩处;五是有关预防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广告,要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具有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功能,消毒剂广告宣传必须在其说明书的范围之内,不得引用“新型冠状病毒”有关内容的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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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会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按照要求,对全县113家药店逐店检查,责令没有落实进店人员体温检测的3家药店暂停营业。(宋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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