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市民中心致市民的倡议书

摘要 广大市民朋友: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蔓延,山东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张店市民中心是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的实体场所,属人群聚集区,是防控重点区域。为深入贯...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蔓延,山东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张店市民中心是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的实体场所,属人群聚集区,是防控重点区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部署和省、市、区防控工作要求,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们特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一、合理安排,减少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备人传人的可能性,飞沫、接触均可传染。市民中心办事大厅现场空间相对密闭,人流量较大。为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的风险,如非紧急事项,建议您暂缓办理,待疫情缓解后再来办理; 如事项紧急必须到大厅现场办理,建议您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办理事项相关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的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大厅。

二、网上办理,安全快捷

目前,区本级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高频事项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建议您采用网上申报、证照快递送达的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大厅现场。

您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或部门专业网站,按办理事项服务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需审验原件的,您可在申报过程中选择“快递寄送申请材料”,EMS工作人员可上门收件,并将颁发的证照免费送件上门,您可全程不用跑腿。

三、齐心协力,群防群控

建议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旅行史、途经史的人员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暂时不要前往市民中心办理各类业务。进入大厅时,请您务必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为大厅通风、消毒等防控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未佩戴口罩或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离开大厅时,请您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丢弃至门口专设的废弃口罩密闭垃圾箱内。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祝大家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月27日

1.jpg

微信图片_20200127212110.jpg

3.jpg

附:张店市民中心各进驻部门窗口咨询电话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0533—2271111

张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0533—2271001

淄博市税务局张店分局 

0533—3140536

张店人社局(社保中心)

0533—2277333

(就业) 0533—2272595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0533—2272523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0533—2122360

张店区交警大队

0533—2139057(非工作日)

0533—6122122(工作日)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0533—2189135

(旅馆、剧毒)

0533—2272021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0533—3140521

张店区财政局 

0533—2869863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3—3140531

张店区发改局

0533—2832120

张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533—3140525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0533—3140519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0533—2276656

张店区消防大队 

0533—3140532

张店区水利局 

0533—2276909

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 

0533—2272192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0533—2273733

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  

0533—3140517

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0533—3140530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0533—2273822

张店区市政服务中心  

0533—2273975

张店区商务局 

0533—2276960

张店区民政局 

0533—2272036

公章刻制  

0533—2306910

编辑:何海丽002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