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年夜饭也进入预订高峰。网络平台上,很多商户已经在店铺名称里加入关键词“年夜饭预订”。然而,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年夜饭预订花样多,“套路”也不少,比如虚假宣传、只有套餐、定金不退,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正在升温。
年夜饭预订“新套路”:部分商家规定年夜饭必须是套餐
早在2014年1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但是,年夜饭却兴起了“新套路”——国家不允许设置最低消费,就改成“套餐制”,例如只提供180元一位、280元一位、380元一位的套餐,或者干脆设置一桌数千元的套餐,不能单点。
还有一些接受预定年夜饭的餐厅,会要求消费者按人数购买定额套餐。比如6个人必须购买1080元的套餐,12个人必须购买2188元的套餐等,还要多加10%的服务费,并且需要在预订时就缴纳全款,让消费者感觉不公平。
订金?定金?傻傻分不清楚
还有一些餐厅会在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收取一笔定金,且声明定金不退。但由于预订年夜饭大都要提前一段时间,消费者很可能会临时改变行程,如果不退定金,消费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在此,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与餐厅签订书面合同时,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
“定金”与“订金”,看似相同,其背后的含义和法律责任却不同。“定金”有担保的作用,且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商家违约,会承担向消费者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就不会返还“定金”。而“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但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无论商家或者消费者违约,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去执行。消费者在付款前一定要参考行程安排,谨慎选择。
教你应对消费“套路”
针对年夜饭中的“套路”,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或在外就餐,应选择市场监管部门评定的卫生安全等级B级以上餐饮企业。最好对餐饮场所实地考察,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消费细节,对菜品名称和实际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在合同中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保留消费发票、定(订)金单据等购物凭证,确保维权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