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公布

摘要 为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淄博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该《意见》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

为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淄博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该《意见》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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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市情,坚持以法治为基础,实施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切实可行。

《意见》要求,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1年,全市实现企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基本满足需求;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全市5区3县和3个功能区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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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要建立分类投放体系、分类收集体系、分类运输体系、分类处置体系的全程分类体系;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夯实垃圾分类实施基础,推动公共机构率先实施,加强示范片区建设,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分流,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志愿者服务工作。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区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强化检查考核,确保工作目标逐步推进。

《意见》出台后,必将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让垃圾分类成为淄博新时尚。(杨东刚)

编辑:1390533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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