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2019年11月20日前由省退役军人厅,以及本次机构改革前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现行有效的退役军人事务类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同时,对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实施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取消2项证明事项。
编辑:何海丽002
近日,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2019年11月20日前由省退役军人厅,以及本次机构改革前由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现行有效的退役军人事务类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同时,对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实施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取消2项证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