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出台的惠军政策,全在这了!

摘要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这句话,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来,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关心关怀下,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与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有关的暖心政...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这句话,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来,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关心关怀下,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与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有关的暖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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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01

国家下发通知为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减税

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0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依法合理解决广大退役士兵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接续政策,使他们退休后能够享受相关待遇,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优待,体会到社会尊崇。

03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有三项与退役军人相关

2019年4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高职扩招100万人任务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的有关要求,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其中有三项与退役军人相关:

在2019年高考前组织一次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补报名工作,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于10月份面向2019年退役的军人再增加一次补报名。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04

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从2019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05

《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印发

帮扶援助对象为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兵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帮扶援助范围。

06

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2020国家公务员招录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

07

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第1号令 公布新修订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已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老干部

国防动员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主席“三个不降”重要指示,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新要求,针对当前老干部工作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换期、工作机制磨合期、提质增效起步期的实际,不断抬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推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探索构建新型服务体系,着力提高老干部工作质量和层次,努力把老干部照顾好、服务好、保障好。

医疗

01

“一卡通”政策红利覆盖全军官兵和军娃

继全军干部在军队医院门诊就医实现“一卡通”后,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军士官、义务兵、学员及持有军人保障卡的军人家属实现军队医院门诊就医“一卡通”。

自2019年4月13日起,调整后的军人及其家属医疗保障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将所有未满18岁的军人子女纳入军队医疗保障对象。

02

“一站通”服务新模式、“一站式”定向转诊

全面推行军人门诊就医“一站通”服务新模式,取消人工划价环节,官兵在挂号就医后,可直接进行治疗、检查、取药。

全面建立大病优质专科诊疗机制,打破“体系转、逐级送”等传统转诊模式,开辟大病专科诊疗绿色通道,采取“一站式”定向转诊。

03

开辟大病优质专科诊疗绿色通道

联勤保障部队创新推出为部队服务新举措,开辟大病优质专科诊疗绿色通道,重点优化简化了患大病官兵3个方面的就医环节:取消联勤保障中心范围内的转诊审批、跨联勤保障中心的转诊审批以及复诊患者的会诊转诊和审批。

04

军人子女出生缺陷畸形矫治实现常态化

从2019年11月7日开始,军人子女出生缺陷畸形矫治在过去集中矫治的基础上实现常态化,131个病种患儿可在解放军总医院、第900医院和第940医院等指定的27所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一家进行免费矫治。

住房

01

军队安置住房统建工作稳步推进

2019年6月3日,记者从军队安置住房统建推进会上获悉,军队安置住房项目拟在全国32个重点城市建设,其中有13个城市陆续展开42个统建项目,计划可提供约7.9万套安置住房,其他19个城市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底前要实现32个重点城市全覆盖。

02

统建房开工

军队安置住房项目拟在32个重点城市建设,其中有13个城市陆续展开42个统建项目;

19个城市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底前实现32个重点城市全覆盖;

2022年底前,试点项目具备交付入住条件,新增项目力争全部竣工,其他项目陆续展开建设。

03

启动新的一批军队安置住房区域统建项目

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广州、武汉、成都、西安、青岛等9个城市调整新增17处建设用地,用于启动新的一批军队安置住房区域统建项目。调整新增后,全军已开工和布点的统建项目将超过40处,覆盖13个重点城市,可规划建房近8万套。

04

军队统建住房首批房源即将配售

北京西北旺统建项目首批1500套师以下干部住房正式发布房源信息,即将配售,自11月20日起接受报名申购,这标志着军队安置住房统建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保险制度体系

我军军人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为适应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形势,军队先后建立实施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和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制度。在军人退役时,将社会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至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参加所在地养老、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编辑:101978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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