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客票”来了!自2019年12月10日起,淄博火车站正式启用电子客票。记者了解到,对实行电子客票线路范围内的车站和动车组列车,车站将发售铁路电子客票,不再出具纸质车票。旅客也不必再换取纸质车票,仅需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即可进站检票乘车。
据了解,铁路电子客票是以电子数据形式体现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旅客购票后,铁路运输企业将不再出具纸质车票。车站启用电子客票,简化了购票程序,为旅客快捷出行提供了方便。
电子客票业务开通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可识读证件购买铁路电子客票的旅客,凭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自助闸机办理验证、进出站检票手续。使用其他证件购票的旅客,凭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人工通道办理验证、进出站手续。
旅客通过12306网站购票成功后,可通过网站自行打印或下载购票信息单,也可到车站指定窗口或自动售票机打印。车站工作人员提醒,旅客在购票时一定要使用正确的乘车人手机号码,以便于接收购票信息或列车运行变更信息。购票信息单仅作为旅客购票的信息提示,不能作为进出站、乘车的凭证使用。淄博火车站目前有13台自动售票机、6个人工售票窗口及候车室3台凭条机,具备旅客购票信息单打印功能。
据介绍,持儿童票的旅客乘车时,须凭购票时所使用的儿童本人或同行成年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人工通道完成实名制验证、进出站检票手续;符合购买学生票、残疾军人票条件的旅客,乘车前应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一次本人居民身份证件与学生优惠卡或残疾军人优惠证件的核验手续(学生票需每学年乘车前办理一次),通过核验手续的旅客,购票后可凭居民身份证原件,自助办理实名制验证和进出站检票手续。
需要打印报销凭证的旅客,可于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和自动售取票机换取纸质报销凭证。
旅客使用电子支付方式通过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和12306网站购买的铁路电子客票,均可通过12306网站或车站指定窗口办理改签、退票手续。但已打印报销凭证或使用现金方式购买铁路电子客票的旅客,须到车站指定窗口按规定办理改签、退票手续。办理改签、退票手续时,须收回报销凭证。车站工作人员建议,旅客最好在完成乘车后再打印报销凭证。
车站工作人员提示,如果在乘车前丢失证件的,请到该有效身份证件的发证机构办理身份证明,凭身份证明进出站。如在列车上、出站前丢失证件的,须先办理补票手续,经核验席位使用正常的,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补票后,在乘车之日起30日内,凭客运记录、该有效身份证件发证机构办理的身份证明以及后补车票,到列车的经停站退票窗口办理后补车票与原票乘车区间一致部分的退票手续。
记者在此提醒广大旅客,因电子客票属于新业务,旅客尽量提前到站候车,熟悉基本流程,避免耽误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