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2月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集中登记挂牌首日办理车辆登记915辆。
张店交警发放第一张电动自行车号牌
电动自行车挂牌第一天,张店交警大队复兴路交通管理服务站(车管所原址)迎来第一批办业务的车主。记者了解到,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的流程比较简单,整个过程约在10分钟左右。民警介绍,车主需要先提交材料、交验车辆,由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后,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按照顺序发牌。对于购买时间较长的电动自行车,如果合格证或销售发票等证明、凭证缺失丢失的,可提交《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诺相应法律责任后办理。为避免集中到车管所、交通管理服务站及代办点扎堆办理,减少等候时间,张店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符合临时车牌办理标准的车辆(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的违标电动二轮车),可登录“淄博车管公众号”,上传合格证、发票、身份证、整车编码、车辆左后45角照片自助办理(如果合格证发票丢失的不用上传,在系统最后选择电子承诺书即可办理)。截至1日14时,张店交警共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130余起,其中登记正式电动自行车号牌业务95起。
据悉,8月19日,淄博市作为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城市率先开展试点挂牌工作以来,淄博公安交警多次举办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管理系统工作培训班,加强相关业务培训,积极做好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宣传工作,各交警大队合理布建辖区内登记站点,统筹调配警力,为此次全面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12月1日17:00,全市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站点(代办点)累计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915辆,其中正式牌照302辆(新国标18辆,旧国标284辆);临时牌照613辆,现场办理506辆,网上办理107辆,圆满完成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首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