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含医疗器械)犯罪和违法经营使用药品行为,维护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化稽查中队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贯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方案》文件指示精神,积极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专项稽查行动。
自2019年8月27日至11月底,药械化稽查中队共计出动30余车次、150余人次,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单体药店和个体诊所为重点单位,对经营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重点稽查。药品领域以止咳平喘类、安全风险高的药品以及购进渠道存疑的药品等为重点品种,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非法渠道购进以及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医疗器械领域,执法人员突出重点,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备案)经营医疗器械、是否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
此次专项稽查行动,张店区药械化稽查中队共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10份,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经营使用行为,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同时,通过专项稽查行动,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悉度,提高了稽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