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庆雷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
孙庆雷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免去:
王孝俭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永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峰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明洲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编辑:何海丽002
2019年10月29日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庆雷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
孙庆雷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免去:
王孝俭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永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峰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明洲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