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消防大队开展文化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全省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的通知》,提升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旅游者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培养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10月23日,淄博市消防支队张店...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开展全省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的通知》,提升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旅游者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培养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10月23日,淄博市消防支队张店区大队联合张店区文化局集中开展文化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张店区文化旅游行业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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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大队监督员首先结合当前火灾形势,要求参训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重视此次消防安全培训会,真正把此次培训知识带回单位,积极组织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真正熟练掌握基础消防设施、器材使用,保障辖区今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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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大队宣传人员播放了文化旅游行业火灾警示片,根据警示片内容向参训人员讲解了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分工及职责、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处罚方式、电气火灾的预防、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及使用方法、火场逃生疏散技巧等一些基本的消防常识。最后,参会人员在大队宣传人员的指导下在培训场所进行了疏散逃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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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提示七条

一、自觉维护旅游场所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

二、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三、禁止违规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旅游景区,严禁在旅游景区违规动用明火和吸烟。

四、严禁损坏、挪用和遮挡旅游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五、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旅游时,不要违规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乘坐交通工具时一旦发生火灾,寻找最近的门窗第一时间逃生,或用安全锤、坚硬物品击锤窗户玻璃及时逃生。

七、宾馆住宿时,应了解火灾逃生路线图,熟知安全出口的方位,正确选择逃生路线;应熟悉防毒面具、应急逃生包、简易灭火器等使用方法;不要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王佳琪)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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