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安全“进学校”系列宣传培训活动

摘要 为提高教职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加强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普及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淄博市消防支队张店大队宣传人员走进辖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张店大队先后走进淄博信息工程学院、张店区第...

为提高教职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加强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普及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淄博市消防支队张店大队宣传人员走进辖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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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大队先后走进淄博信息工程学院、张店区第八中学、张店区特教中心、柳泉小学、张店区齐悦实验小学、张店区政府实验第三幼儿园、张店和平小区小学、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张店区莲池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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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系列宣传活动中,大队宣传人员深入学校课堂向老师和学生们讲解了消防安全的职责、消防安全“四懂四会”“四个能力”、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火场逃生疏散技巧等一些基本的消防常识。随后,大队宣传人员讲授了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正确设置位置及作用并针对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进行了细致讲解。最后,老师们在大队宣传人员的指导下,拿起灭火器,实际体验了灭火器灭火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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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成为广大师生日常安全课堂普及的重要课程,消防安全是学校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消防提醒学校应该注意以下消防安全事项:

学校常见火灾类型

一是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学生用火造成火灾的现象屡见不鲜,原因也多种多样,主要有:点蜡烛、蚊香、吸烟、使用灶具等。由于部分学生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违章使用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二是电器类火灾。目前学生拥有大量的电器设备,学生违章乱拉电源现象普遍,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等,使供电线路过载发热,加速线路老化而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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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防火注意事项

一、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和进入教学区、生活区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二、不在教学和生活区随意焚烧树叶、垃圾等可燃易燃物品。

三、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销毁易燃易爆的实验用化学危险品。

四、因工作需要用火时,须遵守用火审批、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动火,并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五、在宿舍生活区内,不得乱拉临时线,不得乱设临时插排,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不得卧床吸烟,不在熄灯后使用蜡烛、打火机照明,宿舍内不得存放、使用酒精、汽油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和烧水做饭,自觉维护走道内的消防设施。

六、加大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防火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们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学习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知识和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学会正确拨打火警电话,正确报知火警情况。(宫席)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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