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水利局负责人解读水利政策

摘要 5月28日,淄川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庆农,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副局长谭延滨,局党组成员、区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赵德炳,区水资源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黄长军,区水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

5月28日,淄川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庆农,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副局长谭延滨,局党组成员、区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赵德炳,区水资源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黄长军,区水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信儒,淄博星辰供水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张建宇,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宗帅走进“阳光问政•局长在线”栏目,针对市民关注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1、我是太河镇东同村村民,想新建一个企业,请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水土保持审批?

答: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需要具备以下三方面的条件:一是在区发改局立项的项目;二是扰动地表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三是需按征占面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

2、我是西河镇张庄的,我想问一下河道治理,把家里的房子拆除了,有没有补偿?

答:没有补偿。依据现行的《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施“清河行动” 及“回头看”、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根据我区印发的《淄川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淄川区《“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进行清理整治。

3、双杨镇瓷砖企业增加用水计划怎么办理?

答:增加用水指标可以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或到市、区行政审批大厅相关窗口进行申请。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用水指标申请书;

(2)增加用水计划申请表

(3)年取水3万立方米以上和增加计划量超过年计划量30%以上的需提供水量平衡测试报告书;

(4)能够证明其确需增加用水指标的其他资料。

增加用水指标的用水户需在每个季度结束之前 5 个工作日前提交申请。无特殊情况,每个取用水单位每年只允许申请增加用水计划一次,并且应当于当年度 10 月 31 日前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用水计划申请书及申请表示范和格式文本可在政务服务网调整用水计划办事指南中下载。

4、罗村地板厂打深井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在罗村建企业打井取水,需要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准备以下资料,(1)取水申请书(附凿井设计方案)一式三份,(2)生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一式三份),到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办理。

如果年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上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市局审批;年取地下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由区水利局审批,按取水量分两种情况:一是年取地下水1.8-10万立方米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二是年取地下水1.8万立方米以下的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登记表。

编辑:101978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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