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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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济南市电子商务(以下简称电商)与快递物流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36号)精神,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系列部署和要求,把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机遇,全面提升济南市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促进济南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引进和培育8—10家集交易、仓储、物流于一体的电商物流平台型企业,打造3—5个综合性电商物流园区;支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培植9—12个业务量过千万件的快递企业;稳步提升快递末端投递服务水平,实现城乡末端公共服务点覆盖率100%;整合“小、散、乱”快递物流入园,实现向智慧物流、供应链物流和总部经济转型发展;电商与快递物流行业实现规范运营、协同高效、绿色环保、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打造电商物流协同发展主体。

1.培育引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示范企业。支持电商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工业骨干企业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形成创新合作发展新模式。大力培育“城市快递”品牌,扶持本地小微快递企业规范发展、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品牌快递企业建设区域总部、区域性集散(分拣)中心和公共智能仓。支持快递物流企业通过招商合作引进较大规模电商客户,在济南建立分仓(运营分公司)。对新评为国家3A、4A、5A级的快递物流企业和在济南市新增设省级总部或区域总部法人的快递物流企业,按照济南市加快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培育综合性电商品牌示范园区。充分发挥济南市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培育打造绿色、规范、配套完善的“电商+”融合发展综合性示范园区。将快递物流园区纳入国家级和省级电商示范基地认定范畴,获得省级及以上电商示范基地(园区)称号的,按照济南市贸易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口岸物流办、市财政局)

(二)完善电商与快递物流基础设施。

1.加强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适应现代电商发展趋势,建设全渠道、多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快递物流体系。将符合物流专项规划的快递物流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重点建设的市级以上快递物流项目,在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时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效率,实行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口岸物流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加强城乡快递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发挥各类配送中心的辐射作用,延伸物流配送网络。实施“快递入区”和“快递下乡”工程,城市末端公共服务点社区覆盖率、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推广智能投递设施,力争箱递率达到10%以上。现有城乡末端配送网点逐步实现“多站(点)合一”,并向公共服务点转型,城乡社区、机关和院校等单位积极为快递企业进驻提供条件和便利,逐步在城乡实现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改造升级传统信报箱,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实现一体化、智能化。推进镇邮政局所、快递网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镇邮政快递网点服务能力。开展村邮站转型提升行动,将村邮站纳入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电商、收寄投递等功能。(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助力农村电商、城市社区电商和跨境电商发展。

1.推动农村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深入实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打通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双向流通渠道。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交易、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扎实推进农村电商三级服务站点建设,丰富站点功能,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引导济南市特色农产品进入电商和物流网络销售,扩大市场份额,打造济南品牌。发挥供销、邮政等资源优势,利用农村小商店、闲置场地及居委会等场所协同开展快递服务,支持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向农村拓展业务,推动落实快递进村工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

2.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进城“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根据济南市特色产业分布,因地制宜支持各类运营主体发展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的冷链快递物流服务,重点推进建设冷链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冷链仓储中心和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加大对公益性、公共性冷链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冷链运输物流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3.推动城市社区电商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优化城市快递物流资源,推进同城共同配送试点,打造完善的系统化快递配送网络,实现城市社区电商提档升级。电商企业逐步整合商业资源和便民服务设施,实现社区商业与城市便民服务、物流配送互联互通,依托连锁超市、便利店、社区物业等开展物流分拨、快件代收等便民服务,智能快递末端服务设施逐步入驻社区、高校、商区。加大老旧小区的智能快递箱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推动跨境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大力引进跨境电商企业入驻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探索推动区域外跨境物流业务开展。支持有条件的快递物流企业“走出去”建设公共海外仓,通过建立跨境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推动济南市跨境电商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建立海关、商务、邮政管理部门协调合作机制,简化通关流程,优化快速安检、配载、装卸等一体化服务,提升快速通关能力。支持济南综保区跨境电商园区建设,借鉴南方地区先进经验,持续推进济南海关对于邮政跨境轻小件出口的“9610”报关“不征不退”模式落地。对符合“9610”跨境电商出口及“1210”保税进口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济南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泉城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四)规范便利快递配送车辆运营管理。

1.推进配送车辆规范化运营。研究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配备、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推进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将配送车辆运行数据与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共享互联。全面取消普通货车当面备案、审批通行证制度,改为网上备案,做到“零跑腿”。监督快递物流企业在遵循安全原则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配备符合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机动车产品,并参照快递物流车辆使用专用机动车产品,在外观标识、技术性能、作业装备等方面明显区别于其他机动车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便利城市快递配送车辆通行。为各类快递物流企业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共同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在商圈、医院、人口集中的社区等人流密集区,规划设置快递配送车辆临时停车位,允许其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在除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以外道路临时停靠装卸快件。加快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规范快递三轮车城区通行管理。在全市范围内解除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和轻型、微型新能源载货汽车的城市道路限行措施,快递物流企业不需要针对上述车辆办理通行备案。加强对各类快递企业监管,落实快递企业对所属配送车辆管控主体责任,确保配送车辆依法依规、安全有序通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

(五)推动电商快递物流向智能化发展。

1.推动供应链协同发展。延伸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的服务链条,优化电商企业供应链管理。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加快推进企业集成应用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提高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

2.推动智能化协同发展。加快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实现电商企业与物流企业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推动电商物流向智能化发展。加快快递物流节点内部信息化建设,整合通关信息、口岸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及跨省市联运信息,提高各快递物流节点间的信息传输和交换能力,打造集中枢决策、资源协同利用、流程再造等功能于一体的供应链整合和决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泉城海关)

(六)发展绿色快递物流。

1.推广绿色包装,实现绿色运输与配送。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逐步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提高资源重复利用率,降低企业成本。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实现快递物流包装物减量化。电商平台定期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根据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分拨中心实现作业环节的流程化以及作业场所的立体化,节约利用土地空间。进一步推广电子运单使用,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99%。推进循环中转袋试点工作,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70%。引导物流企业综合运用电商交易、物流配送等信息,优化调度,减少车辆空载和在途时间。(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口岸物流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快淘汰高能耗老旧设备和排放不达标的运输装备。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递专业车辆,鼓励配送车辆向轻型、封闭、新能源车辆转化。物流园区新增和更换的场吊、吊车等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机械。推动叉车、牵引车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型,减少物流园区的污染排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市生态环境局)

(七)建立健全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

1.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邮政行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简化快递物流企业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推进“一次办好”。已取得快递业务许可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部可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无需办理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培育壮大人才队伍。加大电商人才培训力度,重点面向农村电商领域培育致富带头人。积极引进电商、快递物流行业高端管理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济南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相关政策待遇。创新人才孵化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办学机构联合建设专业人才实训(实习)基地,解决企业人才短缺的制约瓶颈。对新认定为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按照济南市加快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口岸物流办、市财政局)

3.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利用服务业、商贸流通等相关资金,促进快递物流企业与电商、特色农产品配送、先进制造业等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突出政策导向,发挥服务业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引导基金作用,为快递物流企业融资提供有力支持。加大对快递物流企业的规范化、市场化培育力度,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引进股权投资等多种渠道融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市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解决行业发展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和具体办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推动有关事项落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具体任务,确保各项措施和任务目标落实到位。要转变服务方式,主动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济南市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先进典型和取得成效,切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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