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摘要 近日,潍坊市政府发布《关于潍坊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内容如下:为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潍坊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产研院”)建设与管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东产业技术...

近日,潍坊市政府发布《关于潍坊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内容如下:

为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潍坊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产研院”)建设与管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创新发展的框架意见》(鲁政字〔2019〕2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9〕49号)精神,现就潍坊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管理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深度融合,以聚集创新资源、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宗旨,建设需求引导、机制灵活、充满活力、研发转化体系健全、高效一流的新型研发机构,打造引领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和制度创新的示范样板,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前沿新兴产业的策源地、国际开放合作的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的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提供科技创新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突出市场导向。坚持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紧围绕我市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人才链、资本链和价值链,按照市场方式确定科研方向、开展重大技术创新,以市场化手段组织创新资源,促进技术创新和市场应用无缝对接。

(二)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赋予市产研院充分的发展自主权,全面构建市场导向的管理机制、灵活包容的人才机制、开放创新的合作机制,建立多元化股权收益激励机制及成果导向的绩效评价和分配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造活力。

(三)引领产业升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突出产业应用技术研发,打通“政产学研金服用”通道,带动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助推“十强”产业健康发展。

(四)对标高端先进。立足建设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先进产研院,深化对外开放,扩大交流合作,对标国际先进,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大力引进顶尖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研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成果,打造展示潍坊优势产业和科技创新的对外窗口,建设开放融合共享的一流创新平台。

(五)促进成果转化。立足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各类创新主体与我市企业的有效对接,实现“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减少技术创新的盲目性,促进各类创新主体的科研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更好发挥科技进步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建设目标

第一阶段(2019年-2020年):建立市产研院运营管理制度,在创新专项经费管理、人事制度、绩效考核、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项目管理等方面形成比较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动态科学管理,建立起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制度与环境。

第二阶段(2021年-2023年):建成具备良好自我发展能力、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培养一批国内乃至世界一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与团队,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开展产业应用技术研发创新,催生一批原创性新兴产业。力争到2023年,努力实现加盟新建科研机构10家左右,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100人左右,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00项以上(其中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0项以上),转移转化先进技术200项左右,衍生孵化企业200家以上,培育4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家以上上市企业。

四、组织架构

市产研院直属市政府,无行政级别,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符合登记条件后,可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市产研院设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资发展公司,设立市产研院创新发展基金,搭建“产研院+公司+基金+各类创新主体+孵化园区”的框架结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市产研院党组织。

(一)潍坊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市产研院负责开展产业战略研究和重大技术集成项目的组织、产业研发创新机构建设与动态管理,统筹市产研院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工作。市产研院采用企业化管理模式,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架构和职能。市产研院设院长1名,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管理和科技创新经验特别丰富的人员。设执行副院长1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市管干部中选派,全面主持市产研院的行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副院长若干名。

(二)潍坊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发展公司。公司代表市产研院开展产业研发创新机构投资、创新平台投资、专业园区投资及运营、管理投资基金等工作。

(三)各类创新主体。市产研院以多种形式设立各类创新主体,主要包括各专业技术研究分院和专业研究所等。

1.与我市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建设专业技术研究分院。立足于我市优势产业,根据企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充分利用我市的产业优势和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联系合作的高层次人才、专家团队,凝聚企业科研资源和技术优势,建设企业主导型的专业技术研究分院。

2.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引进为主体,联合建设专业技术研究分院。以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为切入点,通过引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促进新项目引进、新技术转化、新产业培育,建设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主导的专业技术研究分院。

3.加强与海外研发中心的互动。立足我市产业发展和技术需求,深挖合作潜力,通过加强与海外研发中心的互动,获取最前沿的技术发展信息,了解最先进的技术发展动向,集聚国际顶尖专家和研发团队,为市产研院建设汇聚高端人才,尽快实现我市产业升级换代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4.加强与各类专业院所的对接。一方面,采取新建、加盟、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组建专业研究所,吸引全球专业领域人才和创新成果,从事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颠覆性前沿技术的研发,衍生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等工作。另一方面,梳理统计我市本土传统科研院所,了解掌握传统科研院所的科研能力、人才队伍等基本情况,对我市本土传统科研院所开展科研工作提供支持。

(四)孵化园区。逐步规划设立市产研院孵化园区,作为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团队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专门园区。依托市产研院的创新要素和资源,助推创新型企业成长孵化,鼓励研发团队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公司”的方式,孕育、培养创新型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固化于企业。

五、支持政策

(一)赋予市产研院运营管理自主权

1.市产研院对各类创新主体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核承担纵向科研项目、开展合同科研项目、衍生孵化企业等指标。创新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模式,建立以“项目经理制”为核心的自主化、独立化科研管理运营机制。

2.市产研院人员以岗位聘用制为主,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采取挂职、兼职、离岗创新创业等方式,吸收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工作者中优秀人才到市产研院工作。

3.实行同行业有竞争力的自主薪酬制度、市场化的薪酬分配机制,允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兼职取酬。

4.各类创新主体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归创新主体所有,转化收益自行处置。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1.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市产研院建设、运行和业务开展,根据市产研院业务开展情况,据实按进度拨付。

2.设立潍坊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发展基金,总规模不低于2亿元,政府按政策规定比例参股出资,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强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3.对掌握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科技、研发能力强,且对全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创新主体,在扶持资金和政策上采取“一事一议”,由市产研院组织实施。

4.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申报创新创业共同体,努力争取进入全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1+30+N”创新体系,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服务

1.市产研院及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向上争取创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科技主管部门对市产研院及各类创新主体申报的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或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对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及时予以支持。

2.市产研院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鼓励国内外科技成果到市产研院进行二次开发、转移转化。

3.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的服务渠道。对于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研仪器和基础设施,未能享受进口税收优惠的,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给予补贴支持。

4.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作用,运用情报分析手段,对专家团队、人才、技术引进等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尤其是与引进技术相关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竞争态势进行综合分析,通过专利检索功能,分析专利基本情况,对专家团队、人才、技术引进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资产的品质价值及处置方式的合理性、技术创新的可行性等进行评估、评价、核查与论证,为市产研院专家团队、人才、技术引进决策和产业发展提供咨询参考。

5.市产研院以应用技术的研发创新为主,侧重成熟度高、产业转化快的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突出项目导向,充分利用我市相关产业基础优势,通过“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的产学研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切实发挥技术创新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引领带动作用。

6.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市产研院通过组织项目路演、项目对接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宽科技成果供需双方对接渠道,实现科技成果与我市企业技术需求的精准对接,推动市产研院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

(四)健全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制度

1.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教师、科研人员等到市产研院兼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认可其在市产研院的工作业绩,并作为考核和职称评聘的依据。允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市产研院开展技术开发和创办企业,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2.市产研院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及专家团队享受我市人才政策以及“双招双引”相关政策。相关部门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专家团队在住房、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3.市产研院及各类创新主体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并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形式给予个人的奖励,在获奖人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收入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齐鲁创智园要进一步完善综合办公区、休闲商务区、专家公寓、酒店、健身场所等,为市产研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专家团队提供办公、住宿、餐饮、商务休闲等综合配套服务。

5.市产研院积极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与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联合建设研发机构,在境外设立或参与设立研发、科技服务等机构。对市产研院开展国际合作所需付汇,可以由其事先承诺,市有关部门事后并联监管。

6.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容错机制,对确因不可抗拒力研发或投资失败造成的财政资金损失,经相关程序予以核销处理,鼓励科研人员敢于挑战、勇于创新。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产研院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决策。成立建设工作专班,负责市产研院建设顶层设计和资源统筹协调,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研究解决市产研院建设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市产研院管理办法。

(二)优化营商环境。对市产研院及各类创新主体在注册、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的兑现落实,对市产研院建设与发展中承诺或应享受的各项政策,及时兑现,实行“一对一”联系服务,确保逐项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管理。着眼于激发市产研院创新活力,加速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引入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市产研院上年度开展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对地方经济贡献等绩效进行评价。

潍坊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

王树华 副市长

召集人:

葛汝千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太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高玉国 市科技局局长

成员:

孙建成 市委编办副县级干部

田庆利 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李广敬 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辛冲 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

李玉军 市工信局一级调研员

李树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丽宁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学荣 市农业农村局正县级干部

姜亦灿 市商务局副局长

欧永生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胡延年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吕学志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赵同祥 奎文区副区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辛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如有人员调整,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自行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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