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二条对士兵退出现役作了规定,即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3)服现役满 30 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 55 周岁的;
(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 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 (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 (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退役士兵档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 8 个方面的内容:
(1)入伍材料:
① 应征公民入伍登表; ② 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 ③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 ; ④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 ⑤士兵登记表 。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还应有学历专业审定表、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等。院校毕业的士官还应有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学员毕业分配表。
(2)党 (团)材料: ① 入党 (团)志愿书; ② 优秀党 (团)员登记表等。
(3)级别、军衔、职务材料: ① 士兵军衔报告 (登记)表; ② 士官军衔晋升报告表; ③ 士官选取注册登记表 ; ④ 士官选取考评登记表; ⑤ 士官年度考评登记表等。代理过 干部职务的还应有 《士官代理干部职务报告表》。
(4)奖惩材料:受过奖励的应有个人奖励登记 (报告)表等;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登记 (报告)表等。
(5)病情鉴定和评残材料: ① 军人体系医院或上级医院诊断证明; ② 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 ③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
(6)生活待遇材料: ① 调整工资审批表; ② 士官配偶随军 (调)审批表; ③ 士官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报告表; ④ 退休士官增加退休费审批表等。(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
(7)退出现役材料: ① 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 ②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 ③ 退休士官安置登记表; ④ 易地安置材料 (根据退役士兵的不同情况提供)。易地安置的并相应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和身份证、配偶所在单位证明,或父母、配偶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 ① 职业资格、学历、学位材料; ② 各种教育培训材料; ③ 本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材料等。
退役士兵如何落户?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
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 12 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 5 级至 8 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5)2011 年 11 月 1 日前入伍的士兵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
转业士官作易地安置的条件是什么?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易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的,应符合其关于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 (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退役士兵回农村和城镇安置,分别参加什么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回农村安置,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役士兵回城镇安置,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费教育培训等待遇。同时,在考学、考公务员、就业应聘、参加社会保险和个体经营时的贷款、纳税等方面,对退役士兵实行优待优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如可以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切切实实地扶持退役士兵进行自主就业。
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问题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 2 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
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士官选取程序是什么样的?
经过院校或训练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应当直接确定为士官预选对象,按照下列程序选取为士官:
基层考察环节,由基层党支部对士官预选对象进行跟踪考察并研究提出推荐意见。
选取考评环节,由具有相应选取批准权限的政治机关会同参谋部、保障部机关,按照职责组织实施,根据考评结果,择优提出预选对象名单;高级士官选取前,由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组织专家对预选对象进行专业考评。
选前公示,由具有相应选取批准权限单位的主管部门将预选对象考评成绩、拟选取专业岗位以及编制等级等内容进行公示,初级士官在中队级单位,中级士官在支队级单位,高级士官在总队级单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
组织审批,由支队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提出士官选取方案,按照士官注册的有关规定上报审核后,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选取事项,属于本级审批选取的士官,以军政主官名义下达选取命令;属于上级审批选取的士官,经具有选取批准权限的党委审批并下达选取命令。普通岗位士官的选取。由支队级单位按照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基层推荐、选取考评、选前公示、组织审批的程序办理。
大学生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定级定衔有哪些规定?
(一)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警衔等级和工资起点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上述人员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二)初中毕业直接考入五年制大专院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就读的最后2年计为大专学制时间。这部分人员首次选取为士官确定警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大专学制的2年视同服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