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博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唐某、张某海等十四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孙某铭寻衅滋事一案。本案由博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强担任审判长,博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建良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以来,为攫取财富,长期霸占并非法控制博莱高速公路樵岭前隧道工地的弃方(丢弃的碎石方)经营权,从而达到为自己牟利的目的,形成了以唐某、张某海为首要分子的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犯罪行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多次采用暴力殴打、言语威胁、恐吓、破坏运输车辆等手段,阻止驱赶他人参与处理弃方经营活动,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使被害人形成严重心理强制,严重扰乱了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的数额至少约为255 850元左右。2018年3月18日,在济南莱芜区某公司内,被告人孙某铭持匕首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博山区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开庭预案,并按规定通知政法委、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为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全部指定了辩护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庭审安全、公开、透明。
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准确适当地对各方作出控辩引导,对所有证据控辩双方逐一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大部分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根据案件情况,择期宣判。(张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