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质量将提升标准

摘要 “军队转业干部是怎么安置岗位的?”“针对军队转业干部的‘三鼓励’政策是什么?”在7月25日的《金色热线》节目中,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张胜震和移交安置处处长秦志民,对网友们提出的有关军转干部...

“军队转业干部是怎么安置岗位的?”“针对军队转业干部的‘三鼓励’政策是什么?”在7月25日的《金色热线》节目中,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张胜震和移交安置处处长秦志民,对网友们提出的有关军转干部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答。

张胜震介绍,云南省党委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工作,特别是军队转业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已经在全国连续25年取得了好的成绩,被退役军人事务部誉为全国的一面标杆。

张胜震透露,围绕提高军队转业干部岗位安置质量,云南省退役军人实务厅已经制定了计划,并在计划中明确了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质量提升标准。首先把党政机关的安置比例提高,其次把事业单位的安置比例提高,最后要减少往一些不稳定、效益差的单位安置人员。军转干部岗位安置完以后要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估。

“今年是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建以来安置工作的第一年,今年的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非常的重要。我们今年提出了一个口号,就是要提高安置质量,保证转业、退役人员都能够安置到合适的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为经济社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张胜震说。

而对于很多军队转业干部比较感兴趣的云南省“三鼓励”政策,秦志民介绍称,文件是2016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文件并结合云南省的实际出台的,“三鼓励”政策指的是:

第一,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中小城市安置,符合驻地州市城市条件,自愿到所辖县市区安排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对任职满相应年限的还可以安排领导职务。

第二,安排军转干部到基层工作,每年选调干部到基层担任领导职务,团职转业干部到县市区领导班子任职、营连职军转干部到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任职,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并根据培养考核优先选拔使用。

第三,鼓励军转干部到边疆民族地区工作,自愿到边境县、民族自治县以及国家级贫困县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特别优秀的也可以提职安排,符合条件可以安排党政正职。

“落实了国家的政策,同时突出了云南的特色。”秦志民说。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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