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要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张店区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方案》,多渠道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
服务纳入评价
全区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和提供政务服务的单位均作为“好差评”评价对象,所有接入“一窗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均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实体窗口、网上服务事项、自助终端等各类政务服务渠道均纳入“好差评”评价系统。
科学设置指标
对照“好差评”评价标准,结合淄博市“一窗受理”改革目标,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便捷性等政务服务评价指标,构建起覆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的全方位、多角度评价体系。
畅通评价渠道
企业和群众可在业务办理完成后对政务服务进行多渠道评价。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手机短信评价、窗口评价器或评议卡、大厅自助机、动态二维码等方式开展线上及线下政务服务评价。评价内容函盖办事指南、办事服务等各个方面,评价结果具体到每个事项、流程。
政务工作千万条,为民服务第一条。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把“好差评”制度植入政务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以政务服务高标准推动民生事业新发展。同时加强管理创新,梳理整合再造办事流程,深化“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等改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当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店小二”。(史记鑫 何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