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纪委监委、张店区纪委监委组成联合审查调查组对原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张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卫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卫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土地使用监管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财经纪律,坐收坐支单位资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卫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张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张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卫东开除党籍处分;由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