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人员会议,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未达整改序时进度的33个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审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尚龙江,副主任刘曙光、王法亮、王树槐、翟乃翠,秘书长祁连山出席,副市长刘荣喜列席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推进中央、省环保例行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根据市委要求,7月15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7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执法检查情况向市委提交了报告。经市委同意,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未达整改序时进度的33个问题在淄博日报等市级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抄送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由市政府牵头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一法一条例”执法主体部门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执法检查未达序时进度的33个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报告,各执法检查小组分组进行了酝酿讨论,执法检查组享有表决权的人员对未达序时进度的33个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票决,通过了市政府的处理意见,报经市委同意后,有关执法主体部门要在一个月内依法处理到位,市政府汇总处理情况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在《淄博日报》等市级媒体上统一公开处理结果。同时,要求市政府报告33个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这次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指示的有益探索,是践行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成功实践,是落实市委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构建“五大新格局”、建立“六项新机制”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监督工作新机制”的具体举措,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这次执法检查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央、省环保例行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有力促进生态淄博建设的深入发展。
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巨荣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