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高青县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田茂成涉黑恶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通告。
2019年8月2日,犯罪嫌疑人田茂成(曾用名:田茂江、纪建国,系犯罪嫌疑人纪云之三弟,男,1985年07月05日出生,户籍地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尚庄村宝鑫小区42号楼1单元501号,籍贯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沙高村)因涉嫌黑恶犯罪经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高青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为进一步查清犯罪嫌疑人纪云、田茂成涉黑恶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积极提供该黑恶集团的违法犯罪线索(来信举报的请留好联系方式)。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33-2189924、樊警官:17805336912、杨警官:17805337020。邮箱:sdgq803@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山东省高青县黄河路85号(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