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王光和(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光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光和利用担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光和简历:
王光和,男,1955年4月生,汉族,山东淄博人,大学学历,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环保科研所副所长、工程师,省环保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省环保局总工程师等职。2000年9月任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1年5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14年3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2015年7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