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置税法即将施行 买车贵了还是便宜了

摘要 自2019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新购置税法”)将取代实施了18年之久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从条例到税法,这将会给汽车市场带来什么变化?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买车是贵了...

自2019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新购置税法”)将取代实施了18年之久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从条例到税法,这将会给汽车市场带来什么变化?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买车是贵了还是便宜了?这对提振汽车市场,特别是对新能源汽车销售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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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车成本在减少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我国已连续9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2017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1亿辆,同比增长5.1%;其中,汽车保有量达2.17亿辆,同比增长11.8%,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53万辆,同比增长50.9%。

面对如此巨大的汽车市场,从条例到税法的发展,意味着我国对汽车市场的监管更加规范,汽车产业也更加成熟。那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买新车是贵了还是便宜了?

根据新购置税法,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的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而在此之前,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要求,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对此,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算了一笔账:过去的计税价格是这样的,比如车企推出了指导价为10万元的新车,企业就按照这个价格去申报计税。由于汽车市场竞争激烈,消费者实际购车的价格可能是8万元,优惠了2万元。但是在付10%购置税时,是按10万元去交的,而且还有价外费用,税款将超出1万元。现在按照税法规定的话,是按实际成交的8万元来交,税费为8千元,这对消费者来说承受成本上是在减少,“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也就是说,当前车市,大部分车辆是以低于厂家指导价的实际价格进行交易,但是在缴税时却要按照指导价格进行交税,这无疑让消费者多花了钱。

为了有效拉动汽车消费,扩大国内需求,更加环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在2009年、2015年两次宣布,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暂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买车网创始人CEO刘世瑜说,根据新购置税法规定,小排量购置税优惠没有了,这是否意味着买车可能成本增加了?“我觉得这种理解稍微有些偏差。之前虽然实施小排量购置税优惠政策,其实从厂家、经销商的角度,都没有完全按照这个去执行。”

为何没有完全执行?刘世瑜分析说,厂家、经销商遵循的是市场规律。“也就是说,当车市比较萧条时,车价下降幅度较大。最近几年,车价一直是在往下走。因此,在实施小排量购置税优惠政策时,在经销商层面上,已经把这个优惠政策消化掉了,实际上对消费者购车款来说,影响并不大。”

新的购置税执行后,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使过去计税价格偏高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崔东树说,这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消费者购车的成本进一步降低。

而临时的购置税优惠政策是否可能不再有了?崔东树说:“我觉得这是规范了优惠的政策管理,比如说经过全国人大批准后,该有的优惠政策可能还能够去实现,但是也许比原来的管理方式更加复杂了,这样有些政策的灵活性就降低了。新购置税计税办法的出台带来一个规范化管理的模式,有一些优惠性政策怎么去落实,既保证国家税收的合理稳定,又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我认为税收政策有很好的约束效果。”

免收公共汽电车辆购置税

新购置税法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等,不属于应税车辆,并且免收城市公交企业的公共汽电车辆的购置税。

其实,在2016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就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能源基金会低碳城市项目主任王志高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这次把免收城市公交企业的公共汽电车辆购置税“法定化”,可以看到国家对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推进绿色出行的态度。

目前,车辆购置成本高昂成为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重要阻碍。比如在2018年,一辆比亚迪电动公交车售价为100—130万元,虽然与几年前的价格相比已下降一半,但是与燃油公交车相比,价格仍然显得昂贵,一般公交公司很难承受。因此,除深圳、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的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较高外,其他城市的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效果一直不太理想。

“把免收城市公交企业的公共汽电车辆的购置税法定化并进一步明确免税程序和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推动城市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的步伐。”王志高说。

新能源汽车暂不交车辆购置税

2017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并明确免税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但由于个人购买电动车、混合动力的新能源车不在本次出台的车辆购置税法明确的免征范围内。因此部分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将购置税征收作为卖点,劝说消费者提前购车。

某4S店销售人员称,目前各方面消息都说新能源汽车可能将不再免征购置税,加之国家补贴退坡、地方补贴取消,虽然厂家的保价政策会持续到月底,但市场情况多变,新能源车还是早买早安心。面对店员的劝说,消费者左右为难。

对此,记者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获悉,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车型不受新购置税法影响,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继续享受免征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王志高认为,这与新能源车购置补贴退坡的大政策背景是一致的。经济激励手段在车辆购置环节的逐步减少甚至退出,可以给推广新能源车的其他环节补短板腾出空间,例如增加对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激励。这样也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更加聚焦技术研发,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市场竞争力,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和使用方便性,并加速降低成本。靠提供品质良好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的服务,才能可持续发展下去。

新购置税法将对经销商和汽车市场有何影响?刘世瑜认为,首先会规范他们的销售行为。当前的车市,特别是在价格体系上,并不是十分规范。消费者能感受到,“卖的不好就降价,卖的好就加价。加价理由也很繁多,有的是你必须买我的套装配置,比如当年保时捷卡宴销售最为火爆时,85万元裸车,消费者到手时达135万元,其中50万元是选装件,如果消费者不买这50万元的选装件,这车你永远买不到。有的是直接要加钱,加的这部分钱可能只开收据,连发票都没有,而且收这个钱,名目很多。”

刘世瑜认为,新购置税在税法上严格了、规范了,既解决了汽车销售上随意开票的问题,对汽车销售起到约束作用,同时让车市价格体系更为透明、合理合法,也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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