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烟台市纪委、烟台市监委对烟台市烟台山医院原副院长张光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光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买卖股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光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烟台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光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日前,中共烟台市纪委、烟台市监委对烟台毓璜顶医院原副院长于国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国平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于国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烟台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于国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