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2部门联合发文:统筹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

摘要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积极推进退役军人由军事人力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力量转化,山东省退役军人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加强教育...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积极推进退役军人由军事人力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力量转化,山东省退役军人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eda0002e2a62666d757.jpg

在教育培训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建立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互为补充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包括院校和企业和学历教育院校目录。按照“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原则,选择技术层次高、社会需求大、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按培训周期细化课程,明确内容、时间和价格;将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多元教学模式和学费资助等。

针对退役军人就业渠道较窄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因岗选人、按需开发原则,以市、县(市、区为主体,统筹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开展选调生等工作,注重招录、选调有服役经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等。同时,建立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平台,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

《实施意见》还要求设立专项基金,利用基金收益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贴息、带动就业奖补、选树创业典型等工作,扶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专门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实训基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将其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给予适当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按规定给予创业孵化奖补。

下一步,山东省将坚持政策优先、狠抓末端落实,坚持市场主导、强化政府推动,坚持自愿选择、引导合理预期,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给予特殊优待,确保退役军人失业率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的失业率,确保零就业退役军人家庭动态清零。(齐静)

编辑:何海丽002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