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获悉,2019年6月1日起,办理车辆购置税首次申报时,税务机关将不再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车者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后,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据介绍,取消纸质完税证明,能有效防止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丢失或被伪造。如果购车者需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信息,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车购税委托缴纳系统等平台查询打印,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自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7月1日起,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也将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