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济南市委批准,中共济南市纪委、济南市监委对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伊世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伊世金为掩盖违纪违法问题,与关系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规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他人职务调整、晋升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在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中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他人在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另有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犯罪。
伊世金纪律意识淡漠,理想信念缺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毫无顾忌,不知敬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济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济南市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济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伊世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