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酒驾回家看高烧女儿 罚还是不罚?

摘要 “警察同志,我确实是喝酒了,也知道酒驾不对,可是孩子在家高烧,我也是急得没办法,能不能照顾我一次,别罚了,我再也不这样了。”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查处了这名一起酒驾,听了酒司机的诉说,交警也很是同情,但法...

“警察同志,我确实是喝酒了,也知道酒驾不对,可是孩子在家高烧,我也是急得没办法,能不能照顾我一次,别罚了,我再也不这样了。”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查处了这名一起酒驾,听了酒司机的诉说,交警也很是同情,但法律毕竟是法律,除了帮驾驶人想办法尽快回家,对于减轻处罚交警也是无能为力。

93956351489870137087.jpg

5月11日晚,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山大队民警在夜查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晚21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莱山收费站开展执法活动时,一辆黑色越野车驶入收费站出口,当民警上前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内一股浓浓的酒味,驾驶员代某某一下车就承认自己喝酒了,也非常配合民警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正当民警对代某某进行检测时,他声音哽咽的对民警说:“警察同志,我家小孩生病了,在家发高烧呢,我也知道酒驾不对,可是我是在是着急回家,情急之下才喝了酒就开车从工地往家赶,能不能照顾我这一次啊?我以后决不再犯了。”

民警听后,对于驾驶员的心情非常理解,但是经过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告知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代先生的做法虽然在情理之中,但是却违反了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代某某将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为了安全起见,民警帮助代某某联系了家人,过来将其接走,尽快回家照顾孩子。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有些驾驶员认为,在诸如给危急病人看病这种情况下,“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便会“冒险”以身试法,即使是酒驾或醉驾,法律也会“通融”。其实这样是不对的,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是非常大的,是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的违法行为,处罚也相对严厉,所以,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要以身试法。

编辑:1019785092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