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行业“潜规则” 淄博市消保委发布购车消费提示

摘要 近日,奔驰车主维权的事件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对此,淄博市消保委发布最新购车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擦亮双眼,谨防落入购车“陷阱”。理性购车选择诚信商家消费者购车前应做好相关的调研,咨询身边用车朋友,查阅相关...

近日,奔驰车主维权的事件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对此,淄博市消保委发布最新购车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擦亮双眼,谨防落入购车“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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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购车

选择诚信商家

消费者购车前应做好相关的调研,咨询身边用车朋友,查阅相关资料,多渠道了解拟购车辆车型是否成熟、品牌美誉度如何、重要核心配件是否存在明显缺陷等信息。

此外,消费者应优先考虑诚信商家。要选择市场口碑好、经营时间长、维权渠道畅通、没有维权“黑历史”的汽车经销商,全方位考虑售前售后服务水平,不被打折优惠、促销宣传所迷惑。

仔细阅读合同

抵制霸王条款

以实物为准规避货不对板、逾期交车只退不赔、易损件不保修等等霸王条款,在汽车消费领域屡见不鲜。消费者倍感无奈,却往往被迫接受,甚至为了买到车自愿“上钩”。

消费者购车时应仔细查看销售合同内容,清晰了解收费与服务项目,对不明白的条款要主动提出质疑,避免被销售人员“忽悠”。此外,遇到捆绑购买车险、贷款方可享受优惠、强制店内上牌等非自愿选择服务,可拒绝购车,勇敢对行业“潜规则”说“不”。

充分试驾

注意查验新车

汽车属于大宗商品,淄博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车时要理性消费,注意货比三家。购车前要了解清楚车型的售价、配置,以及这款车落地所需的所有费用,要求销售人员列出明细清单,并慎重给付定金。

消费者在购车时,应注意检查车辆合格证是否存在抵押,合格证与车架、发动机所标注编号是否一致,车身是否有明显划痕,有条件的可以请专业人士一同验车,并且对所购车辆进行充分试驾,发现质量问题要拒绝提车。

“定金”“订金” 大不同

不明收费要问清

“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总而言之,定金是担保之意,也是法律中的用语。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交纳容易退还难,按照《担保法》和《合同法》的约定,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行方面有违约责任才能退定金。

留存凭证

发现侵权要投诉

消费者要加强维权意识,注意留存购车、维修等相关凭证,对商家有关退还购车定金、保险押金等的口头承诺要格外留心,注意留存定金或押金收据,必要时对商家的口头承诺进行录音,主动争取签订纸质的定金或押金退还协议。

此外,汽车“三包”实施后,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车辆购车发票及汽车“三包”凭证,这是消费者进行维权的基本条件,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消费者每次修理后应向4S店或修理厂索要维修发票,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损害,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保委投诉。(赵旭瑶 李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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