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山东省教育厅召开发布会,解读《关于从严治考切实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一系列举措,从源头上解决考试安全问题,将整个考试过程的各项工作逐项进行分解,一旦出现违纪作弊行为,可以从考生、监考员、考点、考区整个链条上追责。
首提“考试育人”理念
考风坏就是教育失败
“我们第一次提出‘考试育人’的理念,任何考试都是对法律意识和诚信的考验,我们将考试教育放在立德树人的高度来看待。如果有地方考风考纪很坏,本身就是教育的失败。”发布会上,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就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根据《通知》要求,建设诚信考试文化,开展诚信法纪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开发建设科学性、趣味性、警示性和实效性强的诚信考试教育课程。同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考试违法违规行为的普法宣传和告知力度,提高考生诚信守法意识。
家庭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形成诚信考试教育合力。“要动员家长参与进来,建立诚信考试教育共同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作用,对学生家长普及教育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使家长充分认识到诚信考试的重要意义和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自觉配合学校教育孩子诚信应考。”张志勇介绍。
考生中途“方便”
必须重新安检
《通知》对考试工作的关键环节做了明确的要求。首先要狠抓试卷安全保密,把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阅等各环节,做到无缝衔接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考试过程中,要严把入场关,“实行封闭区入口和进入考场两次安检制度,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封闭区,对再次入场的考生必须重新进行安检,严防考生将手机、电子设备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张志勇进一步解释,如果考生考试中途上洗手间,必须重新进行安检。并且,从考试封闭区开始,考生就不能再携带书包、手机等违禁物品。张志勇表示,考后,对考试监控录像进行分级抽检,发现违纪作弊、考务管理等问题,要倒查追查监考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考生一旦违纪作弊,将会受到严肃处理。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其“取消该科考试成绩”“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无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等相应处理。未成年考生的作弊行为要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2年内不再发生考试作弊行为的,将记录从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删除。成年考生的作弊行为,要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把作弊考生情况向其所在学校或单位通报,在校学生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作弊情况较多学校
可核减其招生计划
根据《通知》要求,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如果出现失职渎职行为,比如,安检不规范、不认真致使考生将手机、电子设备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的等,招生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由学校或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如果考点出现相关违纪行为,属主考、副主考失职渎职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应当通报考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考、副主考相应处理。
“对出现作弊情况较多的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已获先进称号、核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张志勇介绍,对辖区内多所学校出现较多作弊学生情况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根据《通知》,整个考试过程,各项工作逐项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主体责任链条。“这是一个严谨的闭环系统,一旦出现违纪作弊行为,可以从考生、监考员、考点、考区整个链条上追责。”张志勇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