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派出所:矛盾化解在“一线”

摘要 为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桓台县公安局唐山派出所牢固树立“抓矛盾化解就是抓稳定”的理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用亲民爱民的实际行动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最大限度地...

为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桓台县公安局唐山派出所牢固树立“抓矛盾化解就是抓稳定”的理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用亲民爱民的实际行动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全面增进警民鱼水之情,不断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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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排查纠纷

始终坚持预防为先的理念,突出防范职能,及时获取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赢得主动权,形成重点突出、覆盖面广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一是抓好日常排查,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坚持抓好辖区内的日常排查,及时获取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准确掌握辖区社会矛盾情况,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坚持及时汇总、分析,将具体排查工作量化、细化,逐件落实化解力量和工作措施,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全时全地全覆盖。二是抓好重点排查,解决突出社会矛盾纠纷问题。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工程项目,积极研判社会稳定风险,从源头上减少重大矛盾纠纷的增量和存量。针对各个不同时期的农村管理、拆迁征地、劳资纠纷、涉法涉诉等方面容易诱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工作。三是抓好集中排查,确保重点时段社会治安稳定。按照“宁多勿漏”的原则,对一些突出的不稳定因素,集中力量进行区域性、针对性的排查,加大情报信息搜集,认真落实情报信息报告、分析、预警、反馈制度,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早预防化解群体性事件和其它突发事件的发生,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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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化解矛盾

对各类现行纠纷坚持快调快处,在查明事实、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及时进行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建立联调机制。设立调解室,细化工作流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作,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融为一体,从矛盾的发现、接待登记、调解、回访、反馈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预防和减少重复问题的出现,基本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所”的工作目标。二是邀请多方参与调解。在办理辖区因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警积极转变执法观念,树立调解执法理念,主动邀请调解员和警务助理参与,积极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积极服务基层调解。对辖区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一般民事纠纷,坚持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主,民警积极配合,一边向当事人进行法律政策宣传,一边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开导,尽一切可能使双方矛盾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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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回访宣传

坚持做到“一案一回访”,积极开展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认知度和满意度。一是积极开展回访工作,巩固调解成效。对110接处警警情逐一回访,及时化解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办案民警负责治安调解案件的回访,分管信访副所长负责信访案件当事人的回访,警务助理负责民间纠纷的回访,有针对性地开展回访工作,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人员去向的基础上有效巩固调解成效;对未办结的案件及时讲解案件进展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防止重访案件的发生,切实将重点信访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回访中,听取信访群众对公安机关畅通诉求渠道、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做好法律法规宣传,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增强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及化解纠纷成本的认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解决问题。三是适时通过警民恳谈会等形式,全面调动社会矛盾化解的基础力量,让更多的人主动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深入宣传公安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搭建警民调解连心桥,进一步增进理解、融洽感情,提升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认知率和满意度,确保警民关系日趋和谐。(杨洁)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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