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一男子杀死母亲后 将尸体藏匿于床下

摘要 滨州邹平37岁男子石某自2016年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经常无故殴打母亲。2018年11月17日,石某在家中采用掐脖子、用手锯锯、白酒瓶击打头部等手段,杀死母亲后将尸体藏匿于房间内床下。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11月20日...

滨州邹平37岁男子石某自2016年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经常无故殴打母亲。

2018年11月17日,石某在家中采用掐脖子、用手锯锯、白酒瓶击打头部等手段,杀死母亲后将尸体藏匿于房间内床下。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11月20日被刑事拘留。经邹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其母亲符合被人用钝器打击头面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经山东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石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于2019年3月13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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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9日,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强制医疗相关文件向当地法院提起对石某采取强制医疗的申请。邹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认为,石某实施故意杀害他人的暴力行为,致一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应当对其进行强制医疗。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之规定,提出对石某强制医疗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决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石某存在被害妄想,无家人监护,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刑法》《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终决定对石某予以强制医疗。

什么是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严重传染性疾病等。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等。

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

强制医疗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首先,强制医疗的对象只能是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不包括“文疯子”。

其次,没有法院的决定,任何机关都无权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不能直接送精神病院,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第三,关于被强制对象的权利救济问题。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此外,强制医疗不是处罚,精神病治愈应当及时出院。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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