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建市以来最大贩毒案宣判 贩毒团伙成员或死刑或死缓或无期

摘要 近日,淄博建市以来最大贩毒案宣判,这一贩卖毒品团伙中的四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2016年端午节前后至2017年9月4日以前,被告人贺某锋从广东多次购进甲基苯丙胺19千克,雇佣指使被告人...

近日,淄博建市以来最大贩毒案宣判,这一贩卖毒品团伙中的四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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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端午节前后至2017年9月4日以前,被告人贺某锋从广东多次购进甲基苯丙胺19千克,雇佣指使被告人李某超负责运输。在明知运输物品是毒品的情况下,被告人李某超与被告人贺某锋一起或单独在广州通过乘坐大巴车到江苏连云港或者赣榆,然后再换乘出租车或乘坐大巴车等方式将毒品运输到淄博市淄川区,再由被告人贺某锋将毒品予以贩卖。被告人王某福和被告人高某先后多次从被告人贺某锋处购进毒品,除部分用于自己吸食外,两人将其余购得毒品全部予以贩卖。

2017年9月4日,被告人李某超在将被告人贺某峰购得的冰毒运往淄川途中,在江苏赣榆老汽车站被民警抓获,当场从其携带的背包内搜查出白色晶体7包,净重共计7004.6克。经鉴定,该7包白色晶体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年9月4日,被告人贺某锋、被告人王某福、被告人高某被先后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锋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贩卖、运输冰毒,数量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李某超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受被告人贺某锋的雇佣和指使,运输冰毒,数量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王某福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贩卖冰毒,数量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高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贩卖冰毒,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日前,法院宣判,被告人贺某锋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超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某福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旭瑶 王琦)

编辑:101978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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