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烟台市纪委监委对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原烟台市劳动保险事业处养老保险科...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烟台市纪委监委对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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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烟台市劳动保险事业处养老保险科副科长杜会德等人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劳务派遣人员辛某将其亲属的人事档案涂改后,送养老保险科审批。杜会德在审批中把关不严,致使辛某亲属提前办理退休并领取退休金。2018年12月,杜会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时任养老保险科科长王琪,因审批监督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牟平区王格庄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孙晓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至2016年,孙晓在任王格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组织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将不符合条件的董某违规发展入党。2019年2月,孙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栖霞市亭口镇镇村建设管理站站长张文辉危房改造审核不严问题。2012年在亭口镇危房改造工作中,张文辉对危房改造名单审核把关不严,未入户核查,直接将名单汇总上报,导致该镇多处房屋识别不精准。2018年10月,张文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招远市张星镇石材管理办公室主任郝勇履职不到位问题。郝勇任职期间,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三家石材厂无环评手续,未向环保部门报告,该情况于2018年7月被省环保厅随机抽查发现。2018年11月,郝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阳市徐家店镇山西头村党支部书记刘芳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刘芳铭任职期间,在统计上报2017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时,未按要求组织人员实地测量,虚报面积345.1亩。2019年1月,刘芳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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